中基协发布私募行业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 私募信用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2019-12-07 10:35:00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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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正式发布《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信用信息报告”),意味着私募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协会表示,信用体系建设是私募基金监管和发展的基石。该报告的推出将进一步创新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模式,引导和支持私募机构会员持续加强信用信息自我积累、管理和运用。

据介绍,信用信息报告是通过私募基金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为会员提供信用管理的平台。其通过制定统一的考察维度及指标体系,引导会员主动管理好自身信用信息。同时,通过合作方对信用信息的使用,促使会员重视并维护好自身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的自我约束,从而使恪守信义义务成为行业的自觉行动。

该报告从多维度呈现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会员管理人的展业信息,主要包括“一性三度”,即管理人的“合规性、稳定度、专业度及透明度”,从合规经营、稳定存续、专业运作、信息披露等四个主要方面展示会员的信用信息情况。同时,增加单独的“投资风格”维度作为补充,以更好地体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领域的多元化、多样性特点。

据了解,信用信息报告由中国证监会、中基协、私募基金相关专委会、第三方评价机构、托管机构、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专家学者等方面代表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编制,每季度更新一次。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查阅或打印自己的信用信息报告,可将信用信息报告一对一地提供给相关合作机构。经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授权同意,协会可面向相关合作机构提供该会员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服务。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利于私募行业形成信用状况上的优胜劣汰。

推动形成私募行业自律管理

协会表示,一直以来,在行业自律管理过程中,协会致力于积极探索形成符合私募基金特点的信用管理模式。目前,除了将私募基金违法违规等信息纳入资本市场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外部的信用监督约束以外,还从私募基金特点出发,探索创新信用管理模式。一方面,将市场机制引入信用建设之中。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会员信用信息自我积累、管理和运用机制,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形成私募基金行业信用建设自我约束新模式,从而使信义义务文化真正落地生根。对此,北京大学金融智能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新海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信用信息报告的发布迈出了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同时也走在了金融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前列,这有利于行业自律,也有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协会指出,信用信息报告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四方面:一是,该报告只提供客观信息,不作主观评价。通过一定的维度及指标对会员诚信合规、稳定经营、专业运作、信息披露等相关信息进行客观记录,不做任何主观评价和判断,既不是评优,也不是评级;二是,该报告只是会员的基本信用档案,使用者可在其基础上做加法、减法,报告本身不能替代尽职调查报告;三是,该报告是对私募基金行业现有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并非对现有市场化评价机构评优评级的竞争和替代,其优势在于有协会独有的保障机制确保其更全面、更客观、更真实、更及时;四是,报告的使用权利归会员所有,由其自愿、定向“一对一”提供给相关合作机构使用,不能违规公开发布和使用。

“此次信用信息报告对于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金融领域,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真正把信用用于行业自律管理,对金融的不同细分领域探索信用管理的深入应用。同时也体现了一定的专业性,没有涉及个人隐私,也没有应用过多跨领域的信用信息,聚焦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会员管理人的展业信息,可以真正发挥信用管理在该领域的激励和惩戒的闭环自我反馈作用。”刘新海进一步说道。

事实上,私募基金是直接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新资本形成的关键力量。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2.44万家,合计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3.24万亿元,其中私募股权与创投基金管理人1.45万家,管理规模9.28万亿元,私募基金累计投资于境内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新三板企业股权和再融资项目数量达到10.37万个,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5.79万亿元。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私募基金行业最大的挑战是缺乏成熟的市场化信用体系。市场化信用既包括准入时的股东信用,也包括行为中的过程信用,而后者更为重要。2014年私募基金实施登记备案以来,市场普遍误认为登记备案就是牌照,登记成功就等于拿到了政府背书,就获得了市场信用,这种混淆市场信用与政府信用的认识误区给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没有充分理解机构展业与市场信用之间的关系,违背基金本质与信用业务要求,伤害自身信用基础。

在刘新海看来,行业协会牵头开展的信用服务是目前国内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了信用服务场景形成内部约束管理机制。未来还可以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增加信用调查和信用评估的服务。

信用建设进入快车道

业内专家表示,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正在建立包含经济交易信用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在内的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随着我国法制建设、道德建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中西方信用体系的内涵和外延将逐渐趋同。近年来我国公共信用机制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市场信用机制仍处在自然发展阶段,下一步应协调推进公共信用机制和市场信用机制建设。数字经济的发展将对信用体系建设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国应建立与数字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对此,刘新海认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配套的环境和制度都在逐步完善,特别是基本的理论框架还没有达成共识,未来完善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是重中之重。

此外,业内专家也同时表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在不断探索和完善过程中。比如还存在公共信用机制与市场信用机制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复杂、庞大的系统运转需要面临很多技术性的挑战,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的观念和措施还需要加强。从发展现状来看,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还需要根据形势变化继续加以完善,还需要继续从发达国家借鉴经验并加强国际合作。

对于下一步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中国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将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建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奖惩大格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有效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提升全民诚信意识,完善诚信文化体系;加快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切实做好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刘新海指出,未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和国内经济和文化等发展阶段相匹配;二是面向数字经济服务;三是和欧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接轨,吸取经验和教训。信用体系建设不仅需要多学科融合,加大基础理论研究,还需要有良好的法制环境支撑。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