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新政实施 听户政专家为您权威解读
- 2021-03-1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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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青岛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
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于水介绍,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明确了五大类落户途径,即: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按照“继续放宽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四个中心城区,大幅放宽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三个城区,全面放开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三个县域”的思路,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政策。
“通过本轮户籍制度改革,能够对有学历、有职称、有技能的人才,实现落户有保障。”于水介绍,对拥有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实现“想落就落”;对城区有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的人员,实现“想来可来”;对亲属投靠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应来尽来”;对双招双引项目及有贡献企业落户,实现全程便捷服务。
放宽学历、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将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全部纳入人才落户范围,与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人员同样不受年龄限制。学历人才方面,取消博士学位人员落户年龄限制;对其他学历人才的学历要求,由现行政策的全日制扩大至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放开国内高校、国(境)外留学在校生落户限制,在国内和国(境)外高等院校就读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学生都可在我市落户。技能人才方面,将初级工纳入人才落户范围,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取消必须有接收单位限制,在中心城区落户降低缴纳社保年限条件,在城区落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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